作者:
maozz (毛å)
2023-01-12 16:31:56我覺得好像
我一篇也要打多一點
其實也不用刻意打多
就是
比如說
本來想要講三件事情
會分散三篇文來講
但是改成一篇文就講三件事情
這樣本來講三十件事情
要耗費三十篇文的扣打
這樣只會需要十篇文的扣打
多出來的二十篇文
就可以再講六十件事情
換句話說
本來五十篇文
只能講五十件事情
用這個做法的話
五十篇文
可以講一百五十件事情
是不是很划算
這個邏輯很像
你再活兩百年就可以再看到一次月全食
之類的邏輯 XDD
聽起來很划算
但事實上很難達成 X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