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maozz (毛子)   2024-08-25 19:32:41
畢竟還是要一起工作每天都會見面
所以其實也沒有所謂絕交這個選項
雖然工作內容並沒有直接一定要共事
但偶爾還是會有問題互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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