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bei (堅強&勇氣)
2014-05-20 23:52:55原PO已經爬文和看過置底文
想確認一下:
母親年收入240K(滿60歲),有一些利息所得(不多)課不到稅,
他單獨報稅的話,今天是課不到稅的,
因為去年報稅我沒有扶養母親,
所以今天用報稅系統帶入時,就沒有看到他的所得資料了
請問我如果想把母親的資料帶入報稅系統試算,他沒有自然人憑證和證券金鑰
是不是只能親自跑一趟國稅局才能有他的薪資資料?
不是他本人的話,我可以去國稅局帶出他的資料嗎 需要什麼證明嗎?
PS:有看到版上發文提到"收集完整資料直接去櫃檯",請問資料需要哪些呢?
或是我可以自己試算,扶養他,是否有比較划算呢?
假設我扶養他,只能扣一次標準扣除額79000,這樣好像變成我要多繳他的稅?
不划算? 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