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中未有約定房租不得報稅
於契約中亦無房東身份字號
詢問房東後 其亦不提供
請問這樣房租還能納入列舉嗎
(已有準備契約影本及存摺轉帳證明)
若還是納入列舉 是否容易被剔除
而需要補稅呢?
煩請版友解惑與建議
謝謝
作者:
conk (conk)
2014-05-23 06:12:00房東身份證、稅集編號不打沒關係
作者:
adey40 (風海)
2014-05-23 08:10:00現在租屋契約不是都文具店買的那種定型契約了嗎? 還有租約會不寫說不能報稅喔?
作者:
makeme (阿)
2014-05-23 10:04:00現在是房東不給報但要硬報?會被發現嗎 被發現要補稅嗎
房東也沒明說不給報 不過就說不方便提供身份證字號若將房租列舉進去就可以少繳約5000元的稅…所以希望能納入
作者:
akakapo (世事無常)
2014-05-23 10:18:00爬了板上舊文,正常申報跟被剔除的都有,實務真是個謎啊~
作者:
chris7 (喉頭一甜)
2014-05-23 11:40:00報了 會不會就要有被漲房租的準備?
作者:
iope (慕絲蛋糕)
2014-05-24 19:41:00請問年繳的房租(101年11月~102年11月)可以報在今年的稅嗎?
作者:
akakapo (世事無常)
2014-05-25 11:35:00@iope,看你繳房租的日期是否是102年,若是才可今年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