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以下的疑問是否適合在此版詢問
男友的稅務一直由其母親委託的會計事務所處理
今年本來已申請了自然人憑證想自行辦理
但他母親堅持要由會計事務所作業
因為不希望男友的收入公開讓所有人知道(包含其他親友)
加上去年是列舉,國稅局告知用列舉的方式今年不會收到試算表
心想那會計事務所應該就無法作業
結果詢問後,會計事務所還是處理了~
我們用自然人憑證查詢後,確認,申報的資料與我們自然人憑證取得的是完全相同
(包含2位他扶養的親屬資料都有明細)
我問了會計師怎麼取得資料的,對方回應是男友的母親申請來的…
我心理納悶的事,身份證在男友這邊,她是如何取得的?!
印象中去國稅局調資料也要有身份證&印章
男友的母親一直都是由男友扶養的…
跟這有關係嗎?
這樣男友的母親將來想調資料就可以調嗎?
還請知道的人不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