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假設A公司至2013年底帳上虧損 保留盈餘為(-300,000)
2014年底 稅後盈餘1,000,000(稅後淨利)
=> 補累虧 (-300,000)
=> 2014年度可分配盈餘為 1,000,000-300,000=700,000
=> 提撥法定公積10% 700,000*10%=70,000
=> 剩下630,000
=> 僅打算分發股東現金股利330,000
=> 所以2014年未分配盈餘為 300,000
=> 加徵10%未分配盈餘稅
=> 所以至2014年底帳上 累計保留盈餘為 270,000
我的問題是
若2015年底 稅後盈餘也是1,000,000(稅後淨利)
我2014年底帳上累計保留盈餘若"再未分配完" 也要被課10%的稅嗎???
也就是
2015年底 稅後盈餘1,000,000(稅後淨利)
=> 保留盈餘 270,000
=> 2015年度可分配盈餘為 1,000,000+270,000=1,270,000
=> 提撥法定公積10% 1,270,000*10%=127,000
=> 剩下1,143,000
=> 僅打算分發股東現金股利643,000
=> 所以2015年未分配盈餘為 500,000
=> 加徵10%未分配盈餘稅
=> 所以至2015年底帳上 累計保留盈餘為 450,000
這樣對嗎???
若公司因應營運擴充發展需要資金 不就只能增資而已???
那保留盈餘這個項目不就永遠每年為0就好 (若公司持續賺錢的話)
請賜教........有錯誤的地方 請鞭小力一點 謝謝!!
2015年底錯囉 法定公積應為100萬*10%=10萬2015年未分配盈餘加徵10%=(100萬-10萬-643,000)=25,7002014未分配盈餘27萬 2015未分配盈餘231,300(這邊是簡化處理 暫不考慮申報及繳納稅金之時間差異)公司資金來源不僅只有增資 還有借款 未分配盈餘 公司債等等 保留盈餘跟你盈餘是否分配有關 如果今天公司資金出現缺口 那就有可能會傾向不分配盈餘 以保有可運用之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