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所得稅疑問

作者: fitpo (哇貴)   2015-12-28 15:54:51
大家好
我是104年2月結婚
在104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
我要繳的稅金2千多,先生的8千多…
我以我的名義合併申報我們兩人的所得稅,並以刷卡方式繳稅
今天接到國稅局(?!)的來電
告知因為我們是"今年"結婚,明年才能合併申報
要求我兩人分開並重新申報!
還要我先繳交先生8千多的稅金,在1/20再退8千多給我
問題一、這會不會是詐騙集團?!
問題二、那位小姐說合併申報跟分開申報所繳的稅金是一樣的,
為何國稅局不能自行拆單調整?!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5-12-28 17:45:00
所得稅申報是報前一年,那時候你們還沒結婚,當然不能合國稅局也沒有辦法幫你們拆開申報。跑趟國稅局就不怕被騙,但你們這個例子每年都發生太多例
作者: ak47king (小樓一夜聽春雨)   2015-12-29 01:18:00
如果是詐諞集團騙這個沒意義,反正就是你們報錯了,國稅局就是想幫你拆開,重點是要"依據"本人的意思,寫個申報書及更正申請書給國稅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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