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相關問題

作者: nokia3315 (ときめく気分)   2016-04-21 22:05:57
想請問版上各位大大
本來我們家有A和B兩個房子
A本來是爸爸的名字
B是媽媽的名字
然後媽媽戶籍在A房子 而我是掛在B房子戶籍底下
兩個房子都有用自用住宅優惠(之前A房子有妹妹設籍)
但去年10月左右 A房子因故過戶給我
那想請問一下 目前是這樣
媽媽戶籍仍在A房子底下 但已有使用B房子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我的戶籍仍在B房子底下
想請問我這樣可以辦A房子的自用住宅優惠嗎?
還是我的戶籍也要牽過去A房子呢?
(因為某些原因不太想牽過去)
今天有打電話問過稽徵所 對方是叫我辦看看
但我還是一頭霧水 所以想請問各位一下Orz 謝謝
作者: ew9801 (貓男)   2016-04-21 22:46:00
房屋稅可以 地價稅不行
作者: hsiehchienyu (hcy)   2016-04-22 00:51:00
應該都可以,理由如下。A屋所有權人是您,媽媽設籍媽媽對您來說是直系尊親屬,符合規定。B屋所有權人媽媽,設籍人您對媽媽來說是直系卑親屬,符合規定。房屋稅不看戶籍,只要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住家)未超過3戶原則上都可適用自住稅率。詳情應洽地方稽徵機關,稽徵所應該是國稅局吧
作者: nokia3315 (ときめく気分)   2016-04-22 09:05:00
謝謝你們!!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4-22 22:08:00
房屋稅、地價稅都是地方稅,屬於稅捐處或稅務局之業務。而國稅是國稅局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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