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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如果本來可以報扶養的對象正在服刑中的話(包括去年整年度)
申報所得稅時還能列入免稅額計算嗎?
謝謝
作者:
akakapo (世事無常)
2016-05-04 18:14:00申報資格應該不會受此影響吧 @@
未成年子女也許說得通,但成年的你要如何舉證有"扶養"的事實? 關在監獄裡國家幫你養了啊...
但受扶養親屬必須能證明有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且有扶養之事實,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不是嗎?現在受扶養人被關起來,這些條件感覺就不符合了不是嗎?
服刑有不同居一家意思? 證明文件,是無謀生能力、在學等等才需。扶養事實,你不知道受刑人還會需要家人寄錢、帶會客菜喔。 如果被關就當作不能扶養,您想未成年子女就讀軍校公費生,包吃穿住有零用金,還能否報扶養。財政部函釋沒排除受刑人,就報吧。
未成年子女本來就應該回歸父母申報啊……不是嗎=.=?我是覺得報了被剔除的機率很高,反正如果板大不怕補稅麻煩的話可以試試看
若是19歲,民法上未成年,刑法上成年在服刑中呢?實務認為服役不可,軍校師範公費卻可,其實難從法條字義判斷。我是建議,實務既未明白表示排除,就報。
作者:
threeyu (yu)
2016-05-07 15:48:00好奇是報了誰? 直系跟非直系 國稅局的審核標準差很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