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尋了google還有板上,我還是搞不清楚這問題
去年房貸利息該附上的資料我都附了
今年報稅上傳後上面寫的這段話我一直搞不清
http://i.imgur.com/8uVxJx5.jpg
我是用自然人憑證網路報稅的
房貸資料也是都自己帶出的(沒修改過)
照字面看來我是認為我不需要檢附所有權跟戶口名簿
我去國稅局繳交其他捐贈證明時,收件人又跟我說要交
當下我是沒帶房屋所有權狀、戶口名簿,所以這我沒交
請問大家我到底需要附嗎?
請問大家我到底需要附嗎?
請問大家我到底需要附嗎?
還有如果真要附房屋資料我還能再去繳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