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5年五月結婚 然後今年一月戶籍遷到老婆家
想請問一下
1. 爬文之後 有發現夫妻可以分開報稅 也可以合併
如果我們現在有兩個小朋友 夫妻合併報還是分開報有利?
小朋友給誰扶養好?
我們都是上班族 我所得約100出 老婆約60~80
我還有扶養我媽 我老婆也有扶養一位
2. 我想去申請自然人憑證 是否去我新的戶政事務所就可以辦
屆時使用我的憑證 是否就可以帶出老婆資料? 若不行 要手動打嗎?
3. 如果我平日有空 跑一趟國稅局報稅 跟自己在家報 那個比較快?
因為今年遷戶口 家裡組成又改變很多 所以跟以往自己熟悉的報稅方式差很多
先感謝大家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