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deekao (用一生的愛守護妳)
2016-05-15 09:20:02七年多前買了第一間房(二手屋),上個月賣掉
(105年) 房屋現值 723,285 土地現值 1,587,603 (我看土增稅上面的單子)
看了公式 , 如果用
1.核實課稅
是獲利 200萬 * (723285 / (723285+1587603)) = 62.60 萬
(併入105年所稅)
2.房屋評定現值
723285 * 0.25 (假設明年公告為25%) = 18.08 萬
問題一:以上算式是否正確
問題二:當初很多單據遺失 也很多東西忘記留存
原屋主是 94年購買 97年底移轉我名下,會被查到購買金額嗎?
爬了文 98 年買新成屋開始有造冊 實價登錄也是這3-4年的事.
是否可以依照評定現值申報?
感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