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今年噴了很多稅,想多想辦法幫明年節稅
請問以下方法是否可行?
想承租父母家的空房,出租人母親,承租人配偶,房子登記母親一人
家裡住父母與弟弟,母親給弟弟扶養,級距5%,父親給我扶養,級距20%
出租人每月一萬元租金,即全年租賃收入12萬,
減除必要必要損耗及費用5.16萬(12乘43%),其租賃所得為6.84萬。
最後再將租賃所得併入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計算綜合所得總額。
所以弟弟需多繳稅6.84萬*0.05=3420
而我的級距是20%, 可以節稅2萬4
我願意補貼弟弟繳的$3420
至於有沒有居住事實,每週大概有3-4天帶孫回家,算有吧!
請教此節稅方法是否可行?
有錯還請多多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