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ccnew (bod)
2016-06-30 19:15:02想請問有關於外僑稅務的問題
假設一名外僑
入境日為105.01.20
開始工作日為105.1.25
最後工作日為105.5.28
離境日為105.06.10
1.因為未滿183天所以要逐月報稅,那麼申報稅務的薪資為105.01.25-105.05.28這樣是正
確的嗎?
2.假如此外僑每個月都有逐月報稅了,那麼有需要做綜所稅嗎?
3.假社此外僑最後上班日為106.02.03
離境日為106.02.05,那麼他106.5月的綜所應該是在什麼時候申報?
因為最近接觸到此類問題,我也一頭霧水...所以拜託有經驗的人可以救救我...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