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繼承登記

作者: qqpipi (耐心)   2016-11-21 19:01:23
請問當各繼承人對遺產分割無法達成協議,可由一人或數人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跟達成協議的“分割登記”,就登記規費跟之後要繳納的稅有何不同?
除了分割後是各繼承人繳納之外,想問的是金額會有不同嗎?
作者: Mooretomato (浩呆番茄)   2016-11-21 23:00:00
部分繼承人辦共同共有,可繳自己應繼分的登記費就好,其他未會同繼承人的登記費,地政會註記在那些繼承人所部的其他登記事項欄登記,總額不會不同,頂多差小數點進位
作者: qqpipi (耐心)   2016-11-22 12:09:00
謝謝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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