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跟太太使用報稅軟體合併申報
因為有申請自然人憑證(太太是用健保卡)
所以基本上非常方便,
軟體自動撈取兩人的收入資料產生五式(一開始有帶入兩個人的收入)
而今年開始扶養我的母親
手動加入資料後軟體也直接預設以某式(最低金額)為建議繳稅金額
目前我是以我的自然人憑證插入而做申報並 => 繳費,上傳報稅資料
我的問題在於:
1. 我太太的部分還需要做一次申報並上傳報稅資料嗎??
2. 我的母親今年開始被扶養,她個人還需要申報並上傳資料嗎?
我的疑問1 在於: 我的認知內 這的部分應已是夫妻合併報稅了
但上傳報稅資料後在此網站查詢 只查的到我有報稅 我太太沒有
https://svc.tax.nat.gov.tw/svc/IrcPaidQuery.jsp
但若重新操作一次,怕又覆蓋到原本報稅的資料(雖然說好像沒差 但感覺很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