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們好
剛剛使用自然人憑證報稅
打到最後一項要上傳前 (此時繳款帳戶 & 稽徵代碼我已經抄下來)
系統提醒我要確認戶籍地
因為今年初有牽過戶籍地
我又回到第一頁修改戶籍地
接著直接上傳資料
沒有再次確認稽徵代碼
剛剛使用ATM繳完稅款
回頭發現.....稽徵代碼因為我修改戶籍已經有被修改過
等於我剛剛輸入錯誤的稽徵代碼
目前非稅務局上班時間
只能說自己太粗心
我該如何處理...感謝大大們
網路上有查到此條..但感覺有點模糊
http://www.dot.gov.tw/web-ch/index.jsp?contlink=include/lawrulesshow.jsp?mclass=200912100021&mname=200912130278
十四、稽徵機關如發現納稅義務人所輸入之縣市鄉鎮區代號錯誤(自繳案件),致稅款誤
解至其他稽徵機關,稽徵機關應即辦理轉正匯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