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 以下兩個狀況想請各位解惑 , 感謝
1.爸爸過去幾年都是單獨報稅 ,
因為有租金收入大概11萬 , 多過於扶養的免稅額85000,
所以從來沒有申報為扶養 ,
但因為去年爸爸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所以今年度的扣除額可以多一筆128000的身心障礙扣除額 ,
不過我試算了一下 ,
爸爸去年租金收入+股票收入為219344,
如果申報扶養也只能抵扣 85000+128000=213000
所以 , 今年度應該還是讓爸爸單獨申報才划算對嗎 ?
2.如果爸爸自己報稅 , 每年基本上可以扣抵的部分至少會有
免稅額 85000+標準扣除額 90000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28000=303000
因爸爸的固定收入基本上只有租金的11萬左右
如果我有買股票 , 理論上是否應該要買在爸爸名下 , 反而可以達到退稅的效果呢?
以上問題請教 , 感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