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夫妻的收入來源不同,夫妻省稅有以下3原則:
原則1:雙薪家庭 薪資分開報
如果夫妻兩人都是一般的上班族,且主要收入都是薪資所得,可以選擇薪資分開計稅方式
,申報時最好以薪資較高的一方當納稅義務人,另一方當配偶合併申報,如此一來,薪資
高的一方可享有較多的扣除額,包括扶養親屬的免稅額、夫妻合併申報的標準扣除額(或
選用列舉扣除額)、優先利用儲蓄特別扣除額等,可以降低高所得一方的所得淨額,就比
較有機會能適用較低的稅率,少繳一些稅。
大家好,我已婚,收入比妻子高,採用上述的方式計算本年稅,薪資較高的我當納稅義務
人,妻子當配偶合併申報,我們要繳到20%的所得稅
今年發現申報岳母(完全沒收入跟股利跟銀行利息)扶養,結果只能節稅約9550元,去細看
報稅軟體的公式發現扶養人的88000免稅額都算在收入較低的妻子身上,這樣是正常的嗎?
88000免稅額不是應該可以報在收入較高的人身上,20%的所得稅率應該至少可以節稅1760
0元不是嗎?
是我的認知錯誤還是軟體有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