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釋背景
1.軟體為19.03版
2.已連續報扶養我媽兩年,
106年試算通知書有自動帶入我媽資料(我媽所得<88000,年齡<60歲)
3.要報扶養我爸(>60歲),所得資料以查詢碼匯入報稅軟體(我爸查詢碼有我媽資料)
兩天前已經網路申報完成,今天又看了收執聯
發現我媽的所得被重複計算(所得變2倍,超過88000)
但列舉扣除額的部分卻又只算一次
結果繳的稅變多了
這是軟體的Bug嗎?
還是我應該先踢掉我媽所得,再用我爸的查詢碼把我爸媽資料一起匯入?
難怪列印收執聯時跑出"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
想說我媽所得沒超過免稅額,為何要證明"未滿60歲而無謀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