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稅地價稅自用住宅設籍問題請教

作者: misshanmissu (蜜絲今口)   2018-05-25 15:46:57
大家午安,以下有問題想請教大家,已去國稅局請教一次但行員似乎聽不太懂我在說什麼,然後搞得我更糊塗了...所以又上來請教大家。(房屋皆無出租營業)
目前家中成員:A母親B父親C大女兒D大兒子E小女兒,房子持有:A兩處(a1、a2)、C一處(c1)、D一處(d1)、E一處(e1),目前設籍:A於a1、B於a1、D於a2、CE於他處。
想問的是若以設籍影響最小為前提,是否將B改於設籍d1,C設籍於c1,E設籍於e1,這樣五處房屋皆能將房屋稅地價稅設自用住宅呢?
以上先謝謝大家的撥空回答了,謝謝。
作者: Crypto (Crypto)   2018-05-26 08:22:00
房子太多,沒人想回答。哈哈哈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8-05-26 10:41:00
不可能五間房屋都設自用住宅夫妻兩人只會有一間能設自用住宅如果CDE都成年那他們可以設自用住宅如果第五間也想用自用住宅就再找其他直系尊親屬來設我的理解是這樣
作者: lorichen1202 (lori)   2018-05-26 15:14:00
只要CDE成年的話,可以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8-05-26 23:03:00
多申請的關鍵在夫妻的父母及成年子女。
作者: AFP (國文好難)   2018-05-28 09:25:00
如果子女都是成年,五處都可以
作者: emily20 (emily)   2018-06-02 11:42:00
子女成年全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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