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請問大家一下
如果要報我弟弟扶養 目前已可使用他的健保卡來列出他所得
但他健保及保險費的部分 也可以在我申報的過程中 使用我弟的健保卡來列出嗎?
如果不能列出 在列舉上就少了他這部分可以扣除了 謝謝各位
※ 引述《raylinkuo (ray)》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我目前所得稅要增加扶養人(我弟)並報稅
: 但我不確定他的所得資料 我們是在同一個戶號底下
: 那請問我可以利用「戶號+查詢碼」的方式去載入他的所得資料下來嗎?
: 我去年是還沒有扶養他過 今年新增加的
: 因為我剛才試了一下 一直沒成功
: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