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我碰到一個情況
爸爸名下有一間房子,有貸款,在多年前(應該有快十年),大多由小孩在繳(3小孩)。
這3年前,兩個姊姊相繼嫁掉之後,現在變成我在繳(每月匯款至父親貸款戶頭)。
現在約還有60萬左右貸款還沒還完,目前是我在住為主。
因為快要結婚了,所以需要一筆資金,爸爸打算也趁此機會將房子過戶給我,之後就由
我的名字用這間房子去帶一筆款項(約300萬),還掉之前的貸款,以及裝修房子。這時
應該會碰到需要贈與稅的問題,所以想請問一下,我該怎麼做比較合適?
1.依造地價稅單,地價為1037764,房屋稅課稅現值則為172300。是用這兩者去算贈與稅
嗎?金額未達220萬,所以可以免稅?又或是1210064*10%=121006?
2.雖然房屋在我爸名下,但若有證據證明是小孩繳納多年,是否可以繳少稅額?爸爸沒有
收入證明(非上班族)。
3.另外有聽說可以連貸款一起過戶,這樣的方式可以減少稅額嗎?
4.或是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可以提供呢?
感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