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有正職
我最近在做網拍,算是順手做興趣的,但是東西單價高所以營業額頗高
最近發現快到撞到平均六個月八萬的門檻了
倒不是心疼那1%,主要是懶得辦理稅籍,其實那時候根本沒想到過會撞到這門檻XD
所以這幾天在那邊算數字,打算壓一下避免超過
本身商品是類似大型布偶的東西
不過我自己也有在玩,只是挺喜新厭舊
所以換掉的時候會便宜賣掉自己的二手布偶買新的
想問的是這樣到底能不能算是出售非營利的二手商品
本身並沒有任何收購二手然後賣出的事實,而且我自己的二手售價至少都在一半甚至以下
有時候懶得等甚至是用送的(只收150包裝費加運費),真要以營利來說是虧到姥姥家了吧XD
6*8=48萬內的營業額,我賣掉我自己的二手品大約近2萬
只是我比較懶(當時沒考慮到),所以都是用同個露天帳號賣的
(話說我在猜露天推出業績計算的功能是不是就是為了給政府查稅資料XD)
因為都是同類型的東西,這個到底是只能被認定算在48萬內
還是可以主張這部分的金額是賣掉自己的二手品,不能算在營業額內呢?
另外想問如果我都有注意數字有壓住沒超過
那是否我只需要在年報稅的時候,把年營業額*6%算進個人所得裡面報稅即可?
希望各位能教導我一下,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