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接到國稅局要的補稅通知,
說家中父母其中一位重複扶養,
不過詢問過家人後表示其他人都沒有填。
問國稅局他們是回復因個資法無法告知是哪位家人也填了。
這樣子要怎麼確認是真的重複扶養還是他們作業有誤??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9-03-27 18:49:00重複扶養不是人工比對,這種是不太會出錯的
作者:
jong7 (嘿嘿)
2019-03-27 19:05:00我的想法:1.請被重複扶養的那個人(父或母)去問被誰扶養。2.出具切結書說是給你扶養的!詳細還是問稅局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9-03-27 20:59:00也可以請各家去申請核定書出來,這樣一定知道是被誰扶養如果講好輪流報,最有可能是上次報的人以為自己刪除但沒有真的刪除
我看用自然人憑證核定書只有105以前的,要現場差查嗎?
提出實際撫養資料,國稅局查完會移給重複的再查,兩邊都查,最後會依兩邊證據核定一邊,實際上通常兩邊協調就選一邊啦
作者: yeebon 2019-07-22 16:41:00
chx64的1/2悖論真的很經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