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計算
先不論合不合法,很多事都是沒有辦法而為之
朋友因為沒有公司牌,請我幫忙,他是跑單班的,
平常都是從a買,賣b,請a直接開發票給b,他再拿傭金。
國際貿易,所以 a不直接賣 b 或 b也不能直接找 a買。
今天他在台灣 從 c 買要賣給d 時,有了上述的問題,
所以找我當中間人(我也有賣他產品,他再轉賣給 d)
朋友 請 c 開發票給 我, 我再合開發票給 d
所以
a:進項
數量 10000pc,單價 5,金額 50000,稅金 2500
我這邊的
數量 400kg 單價 30,金額 12000 ,稅金 600
現在問題卡在銷項 要開的金額是 70000,稅金 3500
算式一
70000-50000-12000=8000 需要我幫忙多開的發票
算式二
因為平常進100元的商品,我不可能開100元出去,國稅局那怎麼看怎麼怪
a的進項,我會加成開出
也就是 數量 10000pc,單價 5.4, 金額 54000,稅金 2700
我這邊的 數量 400kg 單價 30,金額 12000 ,稅金 600
70000-54000-12000=4000 需要我多開的發票。
請問多開的發票是算式一 ,還是算式二。
這是多開的發票,也就是一般所謂的賣發票,
單純是幫朋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