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y716 (Kay)
2019-05-29 22:28:13今天第一次報扶養媽媽及弟弟小孩
想請問
媽媽未滿60 去年收入約25萬
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這樣符合報扶養條件嗎?
我打電話問國稅局
他們回覆不會看這麼嚴,可以報報看
另外今年多報一個弟弟的小孩
我跟我弟弟一家是同一戶籍
弟弟跟弟妹加起來的收入也比我低
年收約60萬
這樣是不是只要附上戶口名簿就可以申報呢?
想請問以上兩個狀況是否符合扶養條件
我自己的解讀是符合
不過剛剛爬了文後又有點confused
所以想來請教板上達人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