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9 23:14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中秋節將至,許多公司行號會發放秋節獎金,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這種並非每月給付
的獎金,若未達今年度起扣標準84,501元,就不用扣稅,但提醒公司,仍必須依所得稅法
規定向國稅局辦理免扣繳憑單申報。
台北國稅局表示,公司發放各種獎金給員工,屬於非每月給付的薪資,依規定,若未達起
扣標準者,無須扣繳稅款,但仍需辦理免扣繳憑單申報;若超過起扣標準,則按給付額全
數扣繳5%稅款。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2019年8月20日分別發放中秋節獎金4萬元給甲員工、9萬元給乙員工
,以今年度起扣標準84,501元來看,發放給甲員工的獎金未達起扣標準,就無需扣稅;但
發放給乙員工的獎金已超過起扣標準,必須扣繳5%稅款,也就是4,500元。
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公司所發放的非每月給付獎金,要視給付
金額是否達起扣標準決定是否扣稅,但無論是否須扣稅,都要在下一年1月底前,向國稅
局辦理免扣繳憑單申報,企業須多加留意,以免受罰。
此外,如果員工為外國人,且在同一課稅年度於我國境內居留未滿183天,則為稅法上的
「非居住者」,公司應依非居住者扣繳率扣繳,並依所得稅法規定,在代扣稅款日起十日
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向所屬稽徵機關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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