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去年結婚,今年可分開申報,但我好奇如果一起申報要繳多少稅
所以我嘗試帶入老婆的所得計算
我單獨申報:
我有報爸媽扶養,薪資所得共1,111,657元
應納稅額17,365元,應自行繳納稅額8,998元
我+老婆合併申報
她沒報扶養,薪資所得935,733元
合併後應納稅額53,133元,應自行繳納26,344元 (她有預扣稅)
她單獨申報:
應納稅額26,505,應自行繳納稅額8,083元
若合併申報,將多付26344-8083-8998=9263元
不曉得為什麼不直接將各自的應自行繳納稅額加起來就好了
看來夫妻懲罰稅還是存在..
要避免被課懲罰稅,唯一解就是每年都去辦離婚+結婚嗎?
花個一小時就能省近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