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好像都有一些討論了,
因為今年稅實在增加太多,所以晚上睡不著一直在看到底哪裡出問題
如果大家覺得我算的有問題歡迎討論
先講結論:
如果是雙薪家庭,夫妻合併申報分開計稅
跟去年一樣的薪資,
會多繳40萬*稅率!
去年的算法:(AB為雙薪夫妻)
A的稅基 = A的總所得-A薪資扣除額-A免稅額
B的稅基 = AB總所得-A總所得- B免稅額-(所有扣除額-A薪資扣除額)
今年的算法:
A的稅基: 不變,但是A的總所得變成是先扣20萬薪資扣除額的金額
B的稅基 = AB總所得-(A少了20萬的總所得)-B免稅額-
(所有扣除額-A薪資扣除額-B薪資扣除額)
B的稅基因A扣的部分少了20萬,然後扣除額又少了20萬,
所以跟去年要多付40萬*稅率的稅
因為我這兩年的總扣除額都沒變化,A的薪水也沒變化
所以很明顯的看到B計算時就是少了20萬的A薪水,以及快20萬的扣除額
各位覺得這樣合理嗎??
總覺得政府好像偷偷改了計算方式又沒說明,覺得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