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算完變成是我要再補繳,但父母合併可以再退,相扣還可以省5千多
元,但我這樣可以兩個107年度的報稅資料都更改嗎?就是我這邊減掉扶養人(父親),
但母親的資料增加配偶合併申報?
父母以前賺錢很辛苦,現年邁用積蓄買了些股票,因為我不懂得算法導致...能
補救嗎?
引述《iloveJJ (微笑炸裂)》之銘言:
: 如題,今年去國税局調資料才發現自己一直會錯意,應該讓爸媽ㄧ起合併申報,而非讓
我
: 扶養,因為他們有股利所得,算一算去年多繳將近五千元,這個有什麼辦法可以取消重
報
: 呢? 是去年申報(107年的)已經繳完的所得稅!
: 好傷心,從沒領過股利的我根本不知原來也會算在所得ㄧ起扣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