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C明年元旦上路 個人、法人股東有二點差異
2022-02-09 19:51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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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日前已經正式宣布個人及營利事業CFC制度都將於明年上路,因此高資產人士只要
符合我國稅務居民身分,便可能要在2024年5月申報個人所得稅時,一併依持有CFC股權比
例,計算海外營利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CFC(受控外國企業)課稅制度將於明年上路,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9)日指出
,新制對於個人股東與法人股東,有二項主要的差異,首先,CFC收入視為個人海外所得
,因此每個申報戶可享670萬元免稅額;第二,海外控股公司若有轉投資中國大陸子公司
,盈餘匯出大陸時的扣繳稅款,可能無法抵減CFC相關所得。
安侯建業會計師葉建郎表示,行政院日前已經正式宣布,個人及營利事業CFC制度都將於
明年上路,我國不少高資產人士,只要符合我國稅務居民身分,便可能要在2024年5月申
報個人所得稅時,一併依持有CFC股權比例,計算海外營利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
葉建郎指出,稅法透過四個要件,要求高資產人士申報手頭的CFC所得,第一,個人直接
或間接持有境外公司股權超過50%,或對其具有重大影響主導能力;第二,境外公司位在
低稅負國家或地區;第三,單一境外公司當年度盈餘超過新台幣700萬元,或申報戶所控
制的全部CFC,當年度盈餘與虧損合計超過新台幣700萬元;第四,這些境外公司未進行實
質營運,或是股利、利息、出售資產增益等被動收入,占收入比重高於10%。
從明年開始,上述CFC獲配的轉投資盈餘時,即便還沒分回給台灣股東,仍須視為台灣股
東的所得,讓股東提早被課稅。
值得注意的是,葉建郎指出,個人股東與法人股東,在計算CFC所得及稅額時,會因稅制
不同而有差異,除了個人要以戶為單位合併申報之外,由於CFC所得視為個人的海外所得
,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來計稅,所以每個申報戶每年可以享670萬元免稅額,適用
的稅率為20%。
另外,葉建郎表示,跟法人股東不同的是,大陸來源所得要併入綜所稅計算,而不會歸到
基本所得額,因此CFC獲配大陸子公司、孫公司的盈餘時,過程衍生的扣繳稅款,可能不
能主張為個人CFC所得的成本,這是大股東們明年須留意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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