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併公司虧損 不能列報減除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2-03-21 09:56:40
被併公司虧損 不能列報減除
2022-03-21 00:05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企業併購後,要留意稅務規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合併後存續公司申報當年度未分
配盈餘,在列報以往年度虧損時,僅限公司本身帳載虧損,不能申報減除消滅公司以前年
度虧損。
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法規定,營利事業申報未分配盈餘時,可列報減除「彌補以往年度
累積虧損」。但國稅局也發現,合併後存續公司在申報未分配盈餘時,常會錯把消滅公司
以往年度帳載的累積虧損數列為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導致申報錯誤,提醒企業留意。
例如,甲公司108年度未分配盈餘列報減除彌補以往年度累積虧損2,644萬元,經查發現,
是甲公司2020年11月30日發行新股併購的合併乙消滅公司以前年度帳載虧損的金額,甲公
司本身截至上年度決算日止並無帳列累積虧損數。國稅局核定這筆乙公司虧損數不能自甲
公司108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減除,被補徵未分配盈餘稅。
https://bit.ly/3u6iJ0Y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