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iduc (å°ç«æŸ´)
2022-08-26 13:49:00原po姑姑沒有配偶又沒有子女 所以姑姑的兄弟姊妹包括原po的爸爸就有姑姑的遺產繼承權 原po跟姑姑之間 連祖父母和孫子女之間的代位繼承權都沒有 所以房屋當然是放在爸爸名下才好 只要他們這些遺產繼承人之間對遺產的分配沒有問題爸爸如果再把房屋轉手給原po 就會有不屬於繼承的法律行為例如贈與或買賣 爸爸如果把房屋贈與給原po 爸爸和原po要繳的稅分別有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或契稅 如果爸爸跟原po之間買賣房屋 除了要繳土地增值稅或契稅外 還有一個重點是原po買房屋的資金要是原po自己的錢 如果是爸爸給錢給原po然後原po買下房屋 這被國稅局查到了 爸爸一樣要繳贈與稅所以原po為了避稅 等著繼承爸爸名下持有的房屋 可能會是比較好的方法 不過繼承的時候也是會有遺產稅 原po自己拿捏一下怎麼做或者要怎麼繳稅會比較好如果是繼承房屋 就不用繳土地增值稅或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