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出租外牆收租 須辦稅籍登記繳稅
2023-01-06 00:14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大樓管理委員會出租外牆收取租金,應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國稅局官員說明,大樓、大廈等管理委員會與人訂立租賃契約,將外牆、屋頂、陽台出租
所收取的租金收入,是屬於大樓、大廈管理委員會銷售勞務的收入,依法應辦理稅籍登記
並課徵營業稅。
如果管理委員會因每月租金收入未達新台幣20萬元,經稽徵機關核定為免用統一發票的小
規模營業人,則免用統一發票;不過每月租金收入已達20萬元者,應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並自行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889967?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