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地所有權分屬兄弟 不適用自住用地稅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3-03-17 12:46:55
房、地所有權分屬兄弟 不適用自住用地稅率
2023-03-16 23:51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來電詢問,哥哥、弟弟分別受贈取得房屋及其基地坐落
土地,土地是否能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條,定義的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
地上的建築改良,屬於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為限,另外還需符合《土地
稅法》第9條規定,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好戶籍登記,且無
出租、無供營業使用之住宅用地。
因此,如果房屋由哥哥取得所有權,土地由弟弟取得所有權,因兄弟為旁系親屬,即使土
地所有權人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該筆土地仍與規定不符,無法
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03706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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