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買賣無權狀建物要繳契稅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3-04-06 09:57:40
買賣無權狀建物要繳契稅
2023-04-05 22:56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有民眾詢問,數月前購買未辦保存登記房屋,近期要繳房屋
稅,稅單上納稅義務人仍是前屋主的名字,該如何更正。官員表示,買賣未辦保存登記,
也就是無建物所有權狀的房屋,雖不用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仍需由雙方當事人向地
方稅務局申報繳納契稅,才能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
稅務局說明,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因不必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所以民眾常誤以為
買賣移轉時就沒有報稅的問題。其實依據《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的買賣、承典、交換
、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
買賣雙方應在買賣契約成立日起30日內,填寫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
文件,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後,才能變更房屋納稅義務
人名義。
稅務局提醒,未依規定期限申報契稅者,每超過三天,加徵應納稅額1%怠報金,最高以
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5,000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07859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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