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稅唸學堂/爺爺過世前太慢變更保單要保人,4子孫被補上百萬遺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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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家庭常利用保單來傳承財富,在變更要保人時,一定要趁早規畫。圖為示意圖,
與新聞當事人無關。 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1676字
2023/04/06 10:15:44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張爺爺(化名)買了四張保單,以三個子女、一個孫子為被保險人,自己為受益人,直到
小女兒的兒子長大成人,變更要保人和受益人,分配保單各歸各家。幾個月後,張爺爺過
世了。高雄國稅局查到生前贈與,上述四個人被課贈與稅,合計33萬多元;四張保單價值
併計遺產,補遺產稅83萬多元。
官員說,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要併計遺產計算遺產稅,已繳的贈與稅可以抵扣。張爺爺的
遺產稅案並沒有申報這四張保單,屬漏報,不過,「還在六個月的申報期間內,讓繼承人
補申報,沒有罰。」
贈與稅部分,該繳稅的贈與人張爺爺過世了,也沒了裁罰對象。轉向受贈人課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官員指出:「變更要保人要趁早規畫,」如果張爺爺逐年變更要保人,不但免
贈與稅,也免補課遺產稅。
國稅局:變更要保人趁早規畫
張爺爺有兩個兒子、兩個女兒。其中一個女兒過世得早,留下一個外孫。張爺爺在民國85
年時,先買兩張保單,分別以大兒子、二兒子為被保險人,自己為要保人和受益人。保費
是張爺爺繳,一旦兒子先他過世,張爺爺可以拿到理賠。
到了101年,張爺爺再買一張保單,以女兒為被保險人;103年再買一張,被保險人是外孫
,是已過世女兒的兒子。
官員說,兩兒、兩女,分別各有規畫。
111年2月9日這一天,「四張保單變更要保人都在同一天。」官員說,要保人分別變更為
大兒子、二兒子、女兒和外孫。「變更要保人就是贈與。」四張保單本來是張爺爺所有,
變各歸各家。「變更要保人的同時,也變更受益人,受益人不再是張爺爺。」
以給外孫的那張保單為例,要保人是外孫,被保險人仍是外孫,而受益人變更為外孫的父
親,也就是張爺爺的女婿。
同年10月13日,張爺爺過世。
高雄國稅局從張爺爺過去的綜所稅資料中,查到繳保費多年,名下應有保單,但遺產申報
沒有。詢問保險公司後,才知已在生前變更要保人。新的要保人全是至親,符合「死亡前
兩年內贈與」應併計遺產課稅規定。
國稅局算給你看
張爺爺沒有申報贈與稅。國稅局第一步先處理贈與稅問題。查各要保人受贈時(2月9日)
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大兒子那張174萬327元,二兒子那張174萬420元,三女兒那張131萬
7,850元,外孫那張96萬8,000元。
變更四張保單要保人的贈與總額576萬6,597元。
(贈與總額576萬6,597元-贈與免稅額244萬元)×稅率10%=贈與稅33萬2,659元
贈與人不在了,33萬多元的贈與稅要分配給受贈人兒子、女兒和外孫來繳。怎麼分?官員
說:「按比率攤。」受贈多的,繳的稅多。
大兒子分配到的比率是(174萬327元/576萬6,597元)×100%=30.179446%
贈與稅33萬2,659元×30.1794%=10萬395元
高雄國稅局發補稅單10萬395元給大兒子,10萬400元給二兒子,7萬6,023元給三女兒,5
萬5,841元給外孫。
再來,要處理遺產稅。在繼承人查調遺產明細中,並沒有這四張保單。張爺爺遺產稅案申
報完時,還不到過世六個月,還在申報期限內,高雄國稅局趕快聯絡繼承人,請他們來補
報。
「儘快申報遺產稅很重要,像張爺爺案這樣,漏報保單遺產,就能有補報的機會。」官員
指出,沒得補報會被罰款。
在補報前,要查出各保單在張爺爺死亡日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大兒子、二兒子的價值準備
金較之受贈時少一點點,而女兒和外孫的有增加。各為173萬6,340元、173萬6,436元、
135萬5,300元和99萬8,475元。四張保單價值準備金合計582萬6,551元。
張爺爺的遺產稅適用到最高稅率20%,加計這582萬6,551元保單遺產,遺產稅增加116萬
5,310元。
不過,四位受贈人所繳的33萬多元贈與稅可以拿來抵,因此遺產稅補83萬2,651元。
前面提到,如果早早規畫,保單的遺產和贈與稅都可以免,是這樣的,官員說,早早指的
是在死亡前三年辦好,就不會因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被拿回來計入遺產。
贈與稅部分就是善用244萬元贈與免稅額。官員指出,以前免稅額是220萬元,去年首度提
高的244萬元。如果張爺爺分三、四年逐年變更要保人,應該可以控制在免稅額度內,一
毛錢贈與稅都不用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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