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籍專才享優稅 有條件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3-05-04 11:36:41
外籍專才享優稅 有條件
2023-05-04 00:14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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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申報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為吸引外籍專業人才來台工作,《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規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首次核准來台工作,在我國居留滿183天且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
的課稅年度起算五年內,超過300萬元部分可享有半數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的優惠。
https://reurl.cc/b7OYLl
官員說明,依《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第3條規定,申請適用租稅優惠須取
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工作許可文件,或持有內政部移民署核
發的就業金卡,且要同時符合三項規定。
首先,因工作而首次核准在我國居留、另外在我國從事與其經認定的特殊專長相關的專業
工作、以及在受聘從事專業工作日或取得就業金卡日前五年內,在我國未設戶籍、且非屬
所得稅法規定的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才可以適用。
官員表示,「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日」是指勞動部或教育部核發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
(工作)許可函所載的聘僱期間始日,而「取得就業金卡之日」為就業金卡所載發卡日期

台北國稅局舉例,本國籍雇主甲公司與日籍人士A先生2019年1月簽訂首次聘僱契約,A先
生從2019年2月1日起為甲公司提供服務,A先生2019年度薪資所得未滿300萬元。不過2020
年調薪後,2020年度及2021年度薪資所得超過400萬元,甲先生在2022年1月10日取得就業
金卡,A先生申報202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申請適用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租稅優
惠規定。
但因為A先生就業金卡發卡日2022年1月10日前三年度在台居留各年度皆超過300天,依照
規定在同一個課稅年度內,在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以上的人屬於我國境內居住的個
人,因此A先生無法申請適用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
台北國稅局提醒,企業在招聘外籍人士時,若員工屬於符合租稅優惠條件的外國特定專業
人才,應在各年度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填報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申請書,
並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以免影響外籍人士可適用的租稅優惠權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1405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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