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2.0 有條件享優稅
2023-07-31 00:54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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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2.0在2021年7月上路,最高稅率為45%,為的是抑制投機客短
期炒作。 記者林俊良/攝影
高雄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2.0在2021年7月上路,最高稅率為45%,為的是抑制投機客短
期炒作,不過仍有「七類可豁免」情形,只要符合財政部公告的調職或非自願性因素等要
件,可適用較低稅率20%計算應納稅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房地合一稅2.0規定,交易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在兩年以內
、超過兩年未逾五年、超過五年未逾十年,以及超過十年者,分別適用稅率為45%、35%、
20%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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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形房地合一適用豁免稅率20%
國稅局表示,如果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因素,須出售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的房地,財政部
有公告明定,在辦妥戶籍登記並自住,沒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後因調職、非
自願離職,或終止勞動契約,因此離開原工作地,而出售在2021年7月1日後持有期間五年
以下的房地,可以按較低稅率20%,申報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
官員舉例,陳小姐原本在新北市工作,在2021年1月購買位於新北市的房屋,但因公司調
派至高雄市,須離開原工作地而在2023年5月出售新北市的房地,因符合調職因素,可適
用較低稅率20%申報房地合一稅。
而除了調職或非自願離職因素外,還有六大情形也可享有豁免,按較低稅率20%計算應納
稅額。
適用優惠稅率的其他六種情形,包含一、依《民法》規定出售在取得土地前遭他人越界建
築房屋部分的土地與房屋所有權人者。二、個人因無力清償債務,包含欠稅,以至於房地
遭強制執行而移轉所有權。三、因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遭受傷害,須出售房地負
擔醫藥費。
四、取得通常保護令,為躲避而出售自住房地。五、個人與他人共有房屋或土地,因共有
人未經其同意而交易該共有房屋或土地,導致須交易其應有部分。六、個人繼承取得房屋
、土地時,併同繼承被繼承人所遺以該房屋、土地為擔保向金融機構抵押貸款的未償債務
,因無足夠資力償還債務的本金及利息,導致出售該房屋、土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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