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資金借人 應設算利息繳稅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3-12-27 11:26:43
資金借人 應設算利息繳稅
2023-12-27 00:17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 /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台中分局表示,公司將資金貸與他人未收取利息,或約定利息偏低,應
設算利息收入課稅。
中稅局指出,依據所得稅法第24條之3第2項規定,公司的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而未收
取利息,或約定的利息偏低,除屬預支職工薪資者外,應按資金貸與期間所屬年度1月1日
臺灣銀行基準利率,計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
北稅局舉例說,甲公司202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銀行利息收入3萬元,但上下年
度資產負債表借方股東往來餘額變動增加8,000萬元,經查係甲公司於2021年1月1將資金
8,000萬元借與股東並約定無息。依前揭規定,應按2021年1月1日臺灣銀行基準利率
2.366%,設算利息收入189萬2,800元【=8,000萬元×2.366%】,調增課稅所得189萬2,800
元,補稅37萬8,560元。
北稅局提醒,公司若有將資金貸與他人未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偏低之情形,依所得稅法第
24條之3第2項規定,應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行依法調增利息收入,以免
遭調整補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66745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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