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免繳地價稅住宅區土地 可否免計入遺產課稅

作者: thousand123 (thousand123)   2024-01-20 23:23:56
請問一下大家
親人過世,有留一塊 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的土地
雖非道路用地,但因為無償供公眾通行,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一直以來免繳地價稅
我可否跟 哪個公部門 申請該塊土地可視為或屬於 公共設施保留地證明,免計入遺產總
額課稅呢??
非常謝謝~~
作者: jerryfrank (Jerry)   2024-01-21 09:21:00
詢問國稅局遺產稅,就會告訴你怎麼證明了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1-21 11:11:00
文章代碼(AID): #1YmbB2h8 (tax) [ptt.cc]https://reurl.cc/o1az7V該篇新聞網址已經無效 所以沒有辦法貼出新聞連結看板《tax》 第23357篇閣下家裡無償供公眾通行的土地 如果可視為或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 可於該土地所屬縣市該區的「地政事務所」核發公共設施保留地證明 然後依據或根據此公共設施保留地證明 或向國稅局出示該公共設施保留地證明 然後免予申報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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