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前年底在桃園市買了房子
在去年一月開始繳房貸
原本戶籍在台北市 目前也是在台北市
因為去年有預計生小孩 台北市補助比較多
戶口就沒遷到桃園市了
小孩出生後當年度大概比桃園市多領了23100元補助
我爸有設戶籍在我的房子讓我可以在地價稅以及房屋稅享自住稅率
但因為他收入比我高 所以我撫養他不太划算
今年報稅想要申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系統有"自動"帶出這個選項
但我老婆小孩我撫養的長輩都沒有設籍在我的房子
請問這個情況下
還是可以申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嗎?
因為目前有申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可以多退17268元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