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CFC 投資收益 避免重複課稅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6-07 09:15:00
CFC 投資收益 避免重複課稅
2024-06-06 23:28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 /台北報導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陳志愷昨(6)日提醒,納稅人已認列課稅的
受控外國企業(CFC)投資收益,未來實際獲配盈餘或出場時,要記得減除已課稅部分,
避免重複課稅。
營利事業及個人今年5月辦理去年所得稅申報時,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首度適用。按
CFC制度規定,營利事業或個人須就所投資CFC所產生的當年度盈餘,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
收益先行課稅,而不是在實際獲配時才核課。
陳志愷表示,CFC制度精神在於提前課稅時點,並非加稅,因此針對因CFC產生,但尚未實
際獲配的當年度盈餘,之後在實際獲配時,已在認列投資收益範圍內部分,就可不再計入
所得額課稅,並在處分CFC股權或CFC辦理解散清算時,可就尚未實際獲配的已課稅CFC盈
餘,併入稅上投資成本計算,減少應課稅處分利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1544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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