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賣未簽證股票收益 須繳所得稅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7-04 10:53:37
賣未簽證股票收益 須繳所得稅
2024-07-04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股東出售未依《公司法》規定簽證的股票,非屬有價證券,
免徵證交稅,但這筆交易仍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成本費用後餘額
為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繳納個人綜所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須經依法得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
行,如未完成法定發行手續,所發行股票非屬「有價證券」,股東轉讓未簽證股票交易所
得,應列入財產交易所得申報。
舉例來說,甲君於2018年間以1,350萬元出資認購某有限公司股權,公司於2019年變更組
織為股份有限公司,並發行股票。甲君在2021年時以1,500萬元出售。
由於公司2019年發行股票未經銀行簽證,非屬有價證券,甲君的交易所得應視為財交所得
,因此在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時就要記得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7221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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