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管委會出租屋頂、外牆 要稅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7-09 09:45:58
管委會出租屋頂、外牆 要稅
2024-07-09 00:31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大樓管理委員會雖非營利性組織,但若有出租大樓屋頂、外牆等
銷售行為,仍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
若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國稅局除通知限期補辦,並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不少公寓大廈管委會利用閒置的公布欄、社區櫃檯空間,甚至是外牆、屋頂、陽台出租,
供他人刊登廣告。由於大樓管委會為非營利性組織,主管機關為建管單位,辦理稅籍登記
不是必要項目,常有管委會忽略營業稅規定而受罰。
國稅局說明,管委會若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經稽徵機關核定為按特種稅額計算查
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可製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依查定銷售額計徵營業稅,稅率
為1%,僅需依國稅局按季填發的繳款書繳納營業稅即可。若平均月租收入達20萬元,則
應使用統一發票,並自行按每兩個月為一期報繳營業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8181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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