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 店家逾時上傳電子發票 最高可按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7-15 11:33:06
立院三讀 店家逾時上傳電子發票 最高可按次重罰1.5萬
2024-07-15 10:29 聯合報/ 記者鄭媁 /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會今三讀「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開立電子發票營業
人,應依規定時限將發票與相關必要資訊等,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違者最高處1萬5千元,並可按次處罰。
三讀條文增訂,營業人未依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1500元以上1萬
5000 元以下罰鍰,限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者,可按次處罰。此外,逾期繳納稅款加徵滯
納金計徵方式,回歸「稅捐稽徵法」辦理。
財政部說明,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為正確傳輸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將影響
買受人進項稅額扣抵、稽徵機關正確核課及民眾兌獎權益。因此提出修法,定明營業人開
立電子發票負有依限將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存證平台的義務,相關傳輸時限、開立電
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範圍,授權財政部公告。
財政部表示,修法完成後,將可確保買受人正確扣抵進項稅額、消費者可及時透過平台或
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 APP,確認取得雲端發票及查詢消費明細;保障民眾兌獎權益;並利
記帳業者得透過平台運用委託營業人的進、銷項憑證資料,簡化申報作業程序。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9546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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