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書審漏報 補稅兩方式
2024-07-29 00:44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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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採擴大書審辦理營所稅申報,經國稅局查到短漏報營業
收入時,依規定,漏報所得額的計算方式有兩種。
如營利事業列報成本,計算時應按全額核定漏報所得額;未列報成本,可適用同業利潤標
準毛利率核計漏報所得額,不過以不超過當年度全部營業收入淨額依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
得額為限。
為簡化稽徵作業,財政部提供擴大書審方式,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3,000
萬元以下營利事業,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純益率在標準以上,並在如
期繳清應納稅款可適用擴大書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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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書審涉及短漏報之處罰
財政部每年公布擴大書審實施要點,今年公布2023年度規定更新兩部分,一是配合疫情紓
困振興特別條例在2023年6月30日屆滿,刪除受疫情影響營業收入淨額減少達30%者可按
擴大書審純益率80%計算規定;另外修訂自有不動產租賃及不動產轉租賃的營利事業,不
適用擴大書審。
依規定,適用要點申報案件,若經國稅局發現有短漏報情事,短漏報營業收入成本已列報
者,應按全額核定漏報所得額;短漏報營業收入成本未列報者,可適用同業利潤標準的毛
利率核計漏報所得額。但核定所得額以不超過當年度全部營業收入淨額依同業利潤標準核
定的所得額為限。
舉例而言,甲公司經營室內裝修工程業,2022年採擴大書審申報營所稅,原申報營業收入
500萬元,依該業擴大書審純益率7%計算,課稅所得額35萬元,應納營所稅7萬元。
國稅局查獲甲公司短漏報「未列報成本」營業收入300萬元,依同業利潤標準毛利率21%
核計漏報63萬元,加計原申報課稅所得額35萬元,課稅所得額98萬元,超過當年度全部營
收淨額依該業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10%核定的所得額80萬元。國稅局重核課稅所得額80萬
元及應納稅額16萬元,扣除已申報稅額7萬元,補徵稅額9萬元,並依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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