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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0:01:03幼兒扣除額拉高 取消排富
2025-03-12 01:2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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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提醒,今年5月申報2024年綜合所得稅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適用年齡已自五
歲擴大到六歲,扣除額度同步提高,且取消排富規定,減輕育兒家庭負擔。聯合報系資料
照
財政部提醒,今年5月申報2024年綜合所得稅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適用年齡已自五
歲擴大到六歲,扣除額度同步提高,且取消排富規定,減輕育兒家庭負擔。
財政部表示,過去原本規定,納稅人五歲以下子女,可扣除幼兒學前扣除額每名12萬元,
且設有排富條款,立法院2023年底修正《所得稅法》,擴大幼兒學前扣除額適用範圍,並
自2024年元旦起上路,今年5月報稅首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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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納稅人申報扶養六歲以下子女時,第一名子女扣除額提高至15萬
元,第二名以後的子女扣除額則加成50%,即提高至22.5萬元。
舉例來說,若納稅人扶養三名六歲以下子女,各自可扣除額度為15萬元、22.5萬元、22.5
萬元,合計可扣除60萬元。
除額度及適用範圍擴大,也取消排富條款,因此今年申報時,儘管綜所稅率20%以上、股
利所得採分開計稅、基本所得額超過最低稅負免稅額等情況,也都仍可適用幼兒學前扣除
額。
此外國稅局表示,除了父母外,若因特殊情況無法扶養子女,祖父母或監護人也能申報幼
兒扣除額,包括兩種情形,首先,父母因死亡、失蹤、長期服刑或被宣告停止親權,實際
負擔扶養責任的祖父母可申報;再來是,若納稅人或其配偶經法院裁定為監護人,並完成
戶政監護登記,則可將受監護的六歲以下兒童列報為受扶養親屬,申報該扣除額。
國稅局提醒,納稅人申報時須備妥證明文件,若為父母死亡或監護登記等情形,稽徵機關
可直接查詢戶籍資料,無需另附證明文件,但若為失蹤、服刑或親權停止等其他情形,須
檢附警察機關報案單、在監證明、法院裁定書等資料,以供審核。
除幼兒學前扣除額外,納稅人也可把握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國稅局指出,若扶養子女就
讀國內或國外大專以上院校,每人每年最多可扣除2.5萬元,若實際學費低於此額,則按
實際發生數計算,但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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