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icsalt (哈密刮)》之銘言:
: 題目:甲比乙多700元
: 乙比甲的3/7多100元,問甲是多少?
: 這提要怎麼講解比較適合呢?
國小的比較量基準量是建立在倍數關係上
所以依題意應該將甲當基準量
以下都是把甲當基準量的做法
設甲有7份
乙有3份又多100元
請自行畫數線
(7-3)份=700+100
=> 1份=(700+100)/(7-3)=200
所以甲=200*7=1400(元)
或設甲有1份
乙有3/7份又多100元
(1-3/7)份=700+100
1份=(700+100)/(1-3/7)